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发布政策调整草案,拟允许职工在购买预售阶段新建商品房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款。这一政策突破传统公积金使用限制,将为购房者提供更灵活的资金支持。
根据现行规定,职工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需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完成备案后,凭相关票据申请提取。而新政策实施后,购房者在预售阶段即可凭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支付凭证,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个人账户余额用于首付款支付。
此次政策调整将带来多重利好:一是缓解购房者首付资金压力,特别是对年轻职工和刚需家庭而言;二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三是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使沉淀资金更好地服务缴存职工。
需要注意的是,提取金额仍将遵循现有规定,不得超过实际首付款金额,且账户需保留一定余额。同时,购房者需确保所购项目手续齐全、预售许可证真实有效,以防范交易风险。
该政策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待正式出台后将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和实施细节。业内人士认为,此举体现了公积金管理的人性化改革方向,有望在全国范围内产生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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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19 10:17:08